运营主体:ALLCLOUD LIMITED(品牌:AllCloud)
注册属地: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(依据香港法例第 622 章《公司条例》注册成立)
官方网站:https://www.f57.net/
官方联络邮箱:admin@f57.net
服务使用方(下称 “客户”):完成平台注册、提交订单并支付费用,使用 AllCloud 旗下全部 IDC、云计算、服务器托管相关服务的自然人、企业法人及合法组织。
第一条 协议生效与适用范围
1.1 客户在官网完成账号注册、确认订单并完成付费,即代表完整阅读、充分理解并无条件接纳本协议全部条款,本协议自付费成功、资源开通之日起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。
1.2 本协议覆盖 AllCloud 全品类业务:香港 / 韩国 / 日本 / 美国物理裸机租用、VPS 云主机、高防服务器、机房机柜托管、BGP 带宽、CN2/CMI 跨境专线、DDoS 防护、硬件上架运维等配套增值服务;平台订单、产品配置单、付费凭证均为本协议补充文件,具备同等法律效力。
1.3 ALLCLOUD LIMITED 保留基于法律法规更新、业务升级、行业监管要求修订本协议的权利,修订后全文将公示于官网对应页面;客户持续使用服务即视为认可新版条款。涉及费用、赔付、合规义务等重大变更,公司将通过客户预留邮箱提前 7 个工作日单独告知。
第二条 服务交付与标准承诺
2.1 我方依托全球 Tier3+/Tier4 合规数据中心资源,为客户提供服务器硬件、机房电力、恒温恒湿环境、物理安防、多线跨境网络、基础 7×24 小时技术支撑服务;不同区域机房线路分为 BGP、电信 CN2、移动 CMI、本地运营商专线(韩国 KT/LG、日本软银等),具体以客户选购套餐为准。
2.2 基础服务交付标准:
(1)机房基础设施:7×24 小时视频监控、独立门禁权限、双路冗余电力、精密恒温制冷、消防预警系统;
(2)网络链路:多运营商骨干 BGP 汇聚,跨境 CN2/CMI 线路针对中国大陆访问做专项优化;高防机型标配对应清洗防御能力,可抵御常规 CC、流量攻击;
(3)技术响应:线上工单、邮箱双通道支持,普通故障 3 分钟响应,网络中断、硬件故障等紧急问题 15 分钟内介入排查;
(4)增值服务:按需付费提供系统重装、远程控制台、IP 更换、机柜扩容、专线部署、数据迁移等人工运维服务。
2.3 交付时效:标准云主机、低配物理机付费后 24 小时内完成开通;定制机柜、大带宽专线、高配裸机交付周期以售前沟通确认单据为准。
第三条 计费、结算与续费规则
3.4 所有产品标价展示于官网产品页面,计价周期分为月付、季付、年付,全部服务实行**预付费模式**,开通前需一次性结清当期全部费用;硬件部署、IP、防御增值功能产生的一次性费用随首期账单同步收取。
3.2 续费缓冲机制:服务到期前系统自动推送续费提醒邮件,到期后设置 3 天续费缓冲期;缓冲期内客户可正常使用全部资源,缓冲期结束未完成续费,系统将临时切断服务器网络、冻结 IP 资源。
3.3 欠费处置:逾期满 15 日仍未结清账单,我方有权永久回收服务器硬件、IP、带宽等全部资源,清空设备内存储全部数据,已支付服务费不予退还,客户不得主张任何退款、补偿。
3.4 定价调整:产品带宽、硬件、防御套餐价格调整将提前 28 天于官网公示,已付费未到期套餐不受调价影响,下一计费周期自动执行新价格。
3.5 押金规则:大带宽、整机柜、企业专属高防客户需缴纳资源押金,服务正常终止、无欠费、无违规赔偿后 60 个工作日内原路返还,押金不计利息。
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
4.1 AllCloud 权责
1. 按照订单约定配置、带宽、防御标准稳定提供机房、电力、网络基础服务,定期巡检机房核心设备,降低非计划停机概率;
2. 严格遵循香港、服务器落地属地各国互联网与数据管理法规,配合监管机构、司法单位完成合规核查;
3. 建立机房设备隔离、账户权限分级机制,保障客户服务器基础物理与网络安全;
4. 因我方机房硬件、自有主干网络故障造成长时间服务中断,将按照 SLA 服务等级标准提供对应时长服务抵扣补偿;
5. 有权对客户网站、服务器业务内容、网络流量进行合规巡检,发现违规业务、异常攻击流量可临时限制网络、要求客户限期整改。
4.2 客户权责
1. 承诺使用 AllCloud 服务开展的全部业务完全合法,遵守香港本地法律、服务器落地国家法规、客户自身所属地区法律法规及国际互联网使用公约;
2. 严禁利用本平台资源实施以下行为:传播色情、暴力、涉政违法内容;搭建赌博、钓鱼、私服、盗版侵权站点;对外发起 DDoS 攻击、端口扫描、垃圾邮件、入侵渗透;从事非法金融、跨境违规数据传输;违反国际贸易制裁、进出口管控条款;侵犯第三方商标、著作权、肖像等合法权益;
3. 客户独立承担服务器内全部程序、数据库、网站内容的合法性与数据备份责任,我方无义务主动为客户留存数据备份,建议客户定期自行异地备份;
4. 妥善保管平台账号、服务器远程登录权限,因账号泄露、人为误操作、程序漏洞引发的数据丢失、业务损失,全部由客户自行承担;
5. 未经我方书面许可,不得转租、转售、转借分配的 IP、带宽、机柜资源;企业商用客户需按要求提交企业资质完成身份核验;
6. 若客户业务引发第三方投诉、司法调查、监管处罚,客户需独立承担全部法律、经济赔偿责任,如给 AllCloud 造成损失,我方有权向客户全额追偿。
第五条 服务暂停、终止与数据处置
5.1 临时关停服务适用场景:客户账单欠费、服务器持续对外发包攻击、系统检测到违规业务、未按时配合合规资料核查;我方将通过预留邮箱发送整改通知,同步临时切断网络访问。
5.2 单方永久终止协议(不予退费):客户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、多次整改未达标、伪造资质注册、利用服务器实施网络犯罪;我方可直接永久关停全部资源,回收 IP 与硬件,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追责的权利。
5.3 客户主动解约:月度套餐需提前 7 个工作日发送邮件至admin@f57.net告知;年度套餐中途退订,已支付费用不予返还。服务终止后客户拥有 7 天数据导出窗口期,超期未迁移数据我方将统一清除,不承担任何数据保管责任。
第六条 免责条款与责任限额
6.1 出现以下情形造成业务中断、数据丢失、经济损失,AllCloud 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:
(1)不可抗力:地震、台风、洪水、战争、区域政策管制、跨洋海缆故障、第三方运营商主干网络中断;
(2)客户自身操作失误、操作系统漏洞、未定期备份、账号被盗;
(3)外部第三方网络攻击、恶意入侵、第三方软件缺陷;
(4)客户业务违规被属地监管机构查封、域名封禁;
(5)客户超出订购带宽、硬件负载上限运行引发故障;
(6)客户自行安装、部署的程序、插件产生的安全漏洞与故障。
6.2 仅因我方机房硬件、自有主干网络故障导致服务中断,且符合 SLA 赔付条件时,我方最高赔付上限不超过客户当月该产品实付服务费;不赔付间接损失,包括营收下滑、订单流失、商誉损失、第三方索赔等。
6.3 机房例行设备检修、网络升级属于计划维护,我方将提前邮件通知并选择低峰时段操作,短时停机不纳入赔付范围;我方不承诺服务 100% 零中断运行。
第七条 知识产权约定
7.1 AllCloud 品牌、官网页面、云管理系统、运维工具、产品文档、设计素材全部知识产权归 ALLCLOUD LIMITED 所有;未经我方书面授权,客户不得复制、篡改、商用分发。
7.2 客户上传至服务器的源码、文件、数据库、图文内容知识产权归属客户,但客户需保证拥有完整合法使用权限;若引发第三方知识产权纠纷,全部责任由客户承担,造成我方损失需全额赔付。
第八条 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
8.1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分歧,优先通过官方邮箱admin@f57.net友好协商;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,争议提交**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**,依据香港本地法律审理。
8.2 本协议任意单一条款被司法判定无效,不影响其余条款完整效力,双方以最贴合原条款立法意图的合法内容替代无效条款。
第九条 其他通用条款
9.1 协议全部官方通知以官网公示、客户注册邮箱邮件送达为有效送达方式。
9.2 客户不得未经 AllCloud 书面同意,转让本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与义务给第三方。
9.3 本协议更新生效日期:2026 年 07 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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